根据《关于做好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以及我校2015年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统一安排,为了做好2015年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现将我院招生复试录取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复试领导小组
组长:武和平 副组长:杨同军
成员:赵 辉 刘晓玲 李华 韩苗苗
二,复试名单
凡初试分数达到我校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点击查看我校复试分数线),我院第一志愿考试复试请查看附件一。
三、复试时间安排
3月25日 10:00—18:00 资格审查 10号楼B区315室
3月26日 8:30—11:30 专业笔试 10号楼B区618、602室
3月26日 14:00—16:00 16:30—18:30 同等学历和其他专业加试:
现代汉语、中国文化史、 10号楼B区212室
3月27日 8:00—12:00 综合面试、英语面试 10号楼B区315、618室
四、复试形式
1. 专业笔试:汉语写作,试题满分100。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参加考试。
2. 同等学历和其他专业加试:现代汉语、中国文化史,试题均为满分100分。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参加考试。
3.面试包括综合情况面试(即专业面试、才艺展示)和英语听力、口语测试,满分为100分,其中专业面试占60%,才艺展示占10%,英语听力、口语测试占30%。面试前考核考生的《准考证》、身份证,往届考生毕业证、应届考生学生证。
4. 复试采取差额复试的形式。复试过程中专业课笔试、面试和同等学力、跨专业考生加试均为百分制,三项中其中任何一项不及格即视为复试不合格。
五、成绩换算办法
最终成绩排序换算办法:初试成绩(政治成绩+外语成绩+业务课总成绩÷1.5)÷4×0.7+复试成绩(专业笔试成绩+面试成绩)÷2×0.3。最终录取名单按录取排序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
六、考生注意事项
1. 考生资格审查时除持初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军人须凭军官证)及相关部门填写意见并盖章的政审表外,还需携带:
(1).应届本科毕业生: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高校教务部门颁发的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的打印件,(网址http://xjxl.chsi.com.cn/index.action)。
(2).往届毕业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打印件。(http://www.chsi.com.cn/xlcx/index.jsp)。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http://www.chsi.com.cn/xlrz/index.jsp)。
2.享受少数民族政策(不含少干)的考生还需提供:
(1)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应届生提供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工作单位同意接收委托培养研究生的函,在职考生提供工作证明。
3.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应提前与我校联系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未提前联系视为不享受加分政策,考生应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资料库公布有相关人员名单之中)。
4. 复试通知书:考生可在初试成绩查询界面:http://210.26.111.97:83/ 查询复试安排,打印复试通知书。
5. 跨专业考生指除中文类(含对外汉语专业)、外语类、教育类专业的考生。
6. 学院向参加复试的每位考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专门用于学院硕士生复试各项开支。
联系人:韩老师 办公室地点:10楼B区316室 联系电话:0931—7971883
国际文化交流学院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日